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开展林草科技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储备,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部署开展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工作。为积极做好我校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成果须通过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审定、认定、验收、评价或登记,或为经审(认)定的良种、发明专利等,原则上须为近五年产生的科技成果;
2.成果必须先进实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有利于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林业草原生产建设水平,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林农收入增加;
3.成果所属单位与申报单位必须一致,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信息需填写全面,且附件材料能支撑填报内容。鉴定证书、审(认)定证书、成果评价报告、验收证书、专利证书等应盖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完成人清单应提供完成人姓名、技术职称、所属单位、主要贡献等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交涉密材料;
4.成果名称填写规范,名称一般不出现“研究”“研发”字样,林木良种或草种按“品种名称+树(草)种名称”方式命名,如“宝丰’板栗”“‘长穗’狼尾草”;
5.技术标准,未获良种证的新品种,处于基础研究阶段、不能直接推广应用的科研成果不在入库范围之内。
二、填报须知
1. 登陆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新版):https://chengguoku.forestry.gov.cn,老系统账号密码可以通用,新用户需注册账号,(具体注册方法为:注册时选择身份“所属单位”,主管单位选择“南京林业大学”,登录时选择身份“所属单位”),联系科技处成果科审核开通后登录系统;
2.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逐项填写(见附件2),特别注意:第一完成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不写二级学院),成果信息表应填写完整,信息不完整的成果专家审核时不能通过,其中“成果编号”按南林【202*】**自行填写,“成果简介”应详细填写,成果证明附件应完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如鉴定证书、评审专家意见、完成人清单、部门意见、获奖证书等,仅限jpg、zip、rar、doc、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3.填写完毕后,教师需在成果列表中对已提交成果进行审核,点击“操作”按钮选择审核“通过”;
4.系统常年开放,请成果完成人及时完成网上填报,填报完成提交后联系科技处成果科审核 ,科技司定期-分季度开展成果入库工作,一年4次审核入库。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光彩/杨璐
联系方式:025-85427181/85415220
技术人员:任老师18500909185
附件:1.关于开展林草科技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
2. 林草成果库系统登记要求培训材料
科技处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