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科研工作评价办法》,现就学校2024年度科研评价核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本次科研评价核算工作以《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工作量考核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南林人〔2024〕17号)和《科研工作量登记与分配管理办法》为依据。
二、核算范围
科研评价核算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获奖、论文著作、知识产权等成果。
本次科研评价核算范围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和项目经费,其中,项目的剩余业绩点可以在有效期(执行期结束两年内)内继续分配,有效期结束后自动清零。
三、核算要求
1.科研评价核算严格按照《科研工作量核算登记与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科研评价核算仍采用科技处网页“科研绩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限校内IP,校外需通过下载学校信息中心的VPN访问)。教职工使用账号密码登陆,用户名为不变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数字,往年修改过密码的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文件要求和进度安排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开展核算工作,并做好相关政策和问题的解答事宜。
3.科研项目业绩直接分配:登录系统在科研业绩分配栏目直接分配业绩点(项目需立项并入账后方可生成业绩点,自行分配),分配方法详见流程使用说明(附件1)。
4.科研成果业绩先填报后分配:登录系统在科研成果登记栏按对应成果类别登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供审核(注:专利转让和许可,需在系统备注栏中填写财务处查询到的经费到款编号)。审核通过后在科研业绩分配栏进行业绩点分配;审核不通过的,补充佐证材料重新提交以备审核。
5.成果登记填写要求:①学术论文需上传全文(优秀论文、EI中文及其他智库类成果,请在【论文收录】类别栏选择相应级别填报),若优秀论文为往年已登记通过审核的文章,请登记人在该论文原始记录上点击【提交】按钮,待审核部门修改优秀等级;②英文论文他引次数请在原论文记录上修改引用数据,严禁重复登记论文,(本次在科研评价系统中填报2020年-2024年发表英文论文的当前他引总次数;中文他引不再认定);③著作上传封面+版权页;④知识产权上传证书;⑤获奖成果上传证书(单位+个人);⑥标准上传正式发布稿首页+前言;⑦专利转让上传专利权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备注栏中填写经费到款编号且已入账);⑧专利许可上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备注栏填写经费到款编号且已入账)⑨学术论文以文件印发日最新版数据库为评价依据(其中英文为中科院JCR分区系统2023升级版);⑩1个成果仅限上传1个pdf文件的佐证材料,附件名称请用成果信息,尽量不含特殊字符,以免导致上传失败,附件缺少或上传不完整不清晰的,审核不予通过。
注:①中国卓越期刊(领军类、重点类)需统一填写中文期刊名,其他期刊填写附件目录信息标准格式;②南林学报和林业工程学报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详见期刊编辑部《南京林业大学主办学术期刊优秀论文遴选及奖励办法》;③项目和成果业绩申报严格按照登记与分配管理办法执行;④所填报成果的相关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
四、时间安排
本次科研评价核算工作分为3个阶段完成,建议尽早在线填报,以便及时审核后分配业绩点(简易流程详见附件1),具体时间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12月8日前(提交与审核阶段)
①教师完成学术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知识产权成果等成果的在线填报工作;
②教师及时完成已审核成果的业绩点分配工作,其中科研项目业绩点在分配栏直接分配;
第二阶段:2024年12月20日前(审核与分配阶段)
(请各单位秘书及时查看单位填报科研成果审核情况及分配进度,协助督促教师关注科研成果审核情况,及时分配业绩点)
①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会同相关部门分批在线审核填报的学术论文及他引、著作、获奖成果、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
②教师对审核通过的学术论文及他引、著作、获奖成果、知识产权成果等成果业绩点在线进行分配;对审核不通过的补充上传佐证材料供审核,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在线进行业绩点分配;
③教师完成所有在线填报的科研成果业绩点分配,12月25日下午17:30系统关闭。
第三阶段:2024年12月26-12月30日(汇总阶段)
科技处汇总全校科研业绩点,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五、特别提醒
1.科研评价核算工作具有严肃性,请填报前认真阅读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一项科研成果仅由一名成果负责人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待审核合格后严格按照实际贡献大小由登记人进行业绩点分配工作;科研项目或成果由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参与人或成果完成人分配工作量,不得分配给其他人员;业绩点分配后一经审核将无法修改,最终以系统中实际分配的业绩点为准。科研项目业绩点有效分配年限为项目执行期结束后两年之内,科研成果业绩点当年度必须分配完,未分配完的下一年度将无效。
3.学术论文分为若干类别,同一论文同时被不同数据库收录,按照业绩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核算业绩点;其中无我校在职教职工、兼职(特聘)教授或在读研究生署名的,不予认定。
4.本次科研评价核算工作中出现的争议事项,须本人在当年核算期内提出,由学校评价工作实施小组研究决定,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类咨询:
崔光彩 85427181(政策咨询) 杨 璐 85415220(知识产权)
陈 喆 85427774(纵向项目) 王 潇 85428803(成果转化)
李洁琼 85428964(横向项目) 梅 嘉 85427568(科研论文)
2.人文社科类咨询(著作、智库、人文社科项目及获奖等):
王振鲁 85428760 孙 婵 85427795
3.自然科学分管领导:蒋国斌 85427792
4.人文社科分管领导:韩鹏云 85427702
5.绩效系统技术支持:吕志英 13645176798
6.学术论文咨询交流工作群:
中文论文交流QQ群: 638280623 英文论文交流QQ群:884652319
附件:
1.《科研成果登记及业绩分配简易流程》
2.教师账户信息补录表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