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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12-01  浏览:  作者: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检查和验收的通知》(苏林办科产〔2025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定范围

今年我校需参与检查验收的项目包括:中期检查8项、验收7项(包括长期科研基地项目1项)、长期科研基地年度自查3项(详见附件1)。原则上所有项目均须按要求参加今年现场检查或验收。如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检查、验收的,须提交延期检查、验收的申请报告并由所在单位(院、系、所)盖章确认并报科技处,经江苏省林业局批准同意,方可延期检查、验收。

二、材料准备要求

省林业局将组织专家赴现场查定并听取汇报。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对照合同自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材料(详见附件2):

(一)纸质材料:

1.中期检查、验收或自查材料一式5份;(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验收项目材料中须包含项目验收材料审核表或项目验收材料承诺书)

2.项目资金会计账册1份(含支出明细表、报销凭证、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等);

3.验收项目还须提供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二)电子材料:

检查材料汇编、资金账册资料、汇报PPT(验收项目还需审计报告),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于20251215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806141703@qq.com

(三)现场检查验收前需准备的材料:

1.胶装验收材料汇编一式5

2.资金会计账册资料1份(验收项目加附审计报告);

3.汇报PPT;

4.拟好的中期检查意见或验收意见初稿。

执行到期的项目请于验收前将现场培训讲解视频、调研报告及项目进展宣传信息(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及承担单位)发送至林业局指定邮箱 1427736949@qq.com,优秀成果将推送至江苏林草科技产业、林草科技推广等微信公众号及国家林草科技大讲堂等平台进行宣传推介。

五、时间安排

所有检查、验收与自查材料的电子版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251215日前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先行审核,需要验收的项目请及时完成经费审计工作。对于没有项目资金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没有专属验证码(二维码)、不符合质量要求、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材料内容不规范等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不予验收。

最终查定和验收时间等待省林业局的进一步通知。请各位负责人按要求认真落实,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智婕  田丹    电话:025-85428962 邮箱:806141703@qq.com

 

科技处

                                       2025121

附件:1.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检查和验收的通知

2.附件1 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中期检查、长期科研基地年度自查和验收项目清单

3.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检查材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