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基础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见附件1、2)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项目面向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口与健康、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等领域。项目应紧扣长三角区域重要战略需求,围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任务,组织优势力量联合攻关,原则上须覆盖指南方向全部研究内容。
二、申报要求
(一)牵头资格。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江、浙、沪、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我校申报项目由所在省市单位牵头承担,须联合长三角其他省市单位作为子课题或参与单位协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形式。项目应整体申报,可下设子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名,每个子课题设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中1个子课题负责人。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予调整总经费,财政补贴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补足。
(三)人员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领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科研攻关的能力;申报单位及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相关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申报纪律。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所在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敏感科技信息。
(五)材料要求。申报书须包含联合申报协议、诚信承诺书等附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生物安全、伦理等情况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预算编制应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厅有关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请登录(https://service.most.gov.cn/,项目申报—地方科技计划—新项目申请)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填报,所需附件均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系统填报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16:00至11月18日16:00。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并于11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科技处计划科,以便形式审查。
联系人:计划科 陈喆 电话:025-85427774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2026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基础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2 2026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