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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08  浏览: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2-2023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指标

  (一)项目类别。2022-2023年度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包括创新研发与试验熟化项目、示范推广项目和省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项目3类,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仅支持示范推广项目。

  (二)申报指标。根据《通知》要求,今年起,实行中央财政、省财政林业科技项目合并申报和跨年申报,并通过本次项目申报,遴选建立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的立项计划,将直接从项目储备库中遴选下达,不再组织2023年项目申报。

申报指标为:(1)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限报2项。(2)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限报8项。其中示范推广类项目的推荐的指标不低于4项。省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项目限报2项,"揭榜挂帅"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不计入单位申报限项总数。"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书必须覆盖(但不限于)指南所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请各单位、各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通知(见附件1),确保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进行申报。

严禁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主要实施内容相近的项目已申报2022年度或已立项省级同类科技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本项目;往年已获本项目立项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以相近实施内容和原实施地点进行再次申报。

三、时间节点

1、4月19日上午12:00前统一由学院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汇总表(附件2) 报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和重点项目管理科(老图书馆315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2、4月22日前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3、4月25日前各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自行在江苏省林业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http://58.213.159.176:8081/XMSB/Eve_Login.jsp), 经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及时填报申报材料,并通过校科技处和省林业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4、各学院于4月29日上午10:00点前统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至老图书馆315室。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陈喆          电话: 85427774

附件:

附件1.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2 .2022-2023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