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30号)精神和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类别。
我校可推荐数量上限(三类总数)为15项。
二、申报范围
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三、申报要求
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执行。鼓励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组织推荐。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 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9 人、二等奖不超过 7 人、三等奖不超过 5 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 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四、日程安排
1.11月3日前,拟申报人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信息公示表》,各学院审核后统一汇总推荐,电子版和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同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11月6日前,学校视情况进行评选公示,择优推荐。
3.11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A4双面装订成册,一式8 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至科技处306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璐,电话:85415220
附件:
1、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信息公示表
2、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相关材料
科技处
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