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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1-03  浏览:  作者: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推荐渠道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荐渠道(待林草局通知正式下发后另行通知);

(2)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渠道,我校由省教育厅推荐(待教育厅通知正式下发后另行通知)(省局通知详见: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24/1/2/art_85036_11116325.html);

(3)院士推荐渠道,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渠道。

三、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四、报送材料

(1)拟定于202418前,各学院统一汇总《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意向表》,将电子版和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科技处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2)拟定于2024112日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联系人:杨璐/崔光彩,电话:025-85415220/85427181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申报书及其他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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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