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新体系,不断增强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和解决国家、区域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问题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4】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我校可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领域
本次申报建设的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严格按照《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附件1)明确的领域和重点支持方向申请,集中围绕信息、农业、制造、医药、工程、能源、地球科学等7个领域,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与自动控制、农业基础前沿、生物育种、制造业基础、高端工业母机技术、健康照护、药物研发、智能建造、工程装备与工程软件、可再生能源与核能、多能融合与节能提效、深地资源探测、大气数据与信息技术等相关重点方向。
三、申报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不得重复建设。教育厅拟新增建设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60个左右,申报建设的实验室名称原则上不得与我校现有省厅级(及以上)实验室重复。
(二)加强内涵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增建设实验室要能够优化学校科研平台布局结构,支撑科研团队健康发展;要加强有组织科研,切实推动平台团队一体化建设;要坚持“四个面向”,发挥高校综合优势;要注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强化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共建。
(三)打造专职队伍,重用青年人才。强化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生),须全时全职(每年≥8个月),不得兼任其他省级(以上)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人员占比不低于70%,鼓励并优先支持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实验室主任或研究方向、研究团队的负责人。
四、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
1、依托学科应为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或具有相应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科技发展趋势,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属于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的方向,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重大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3、拥有国内外知名学术带头人和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秀研究团队。具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0万元。
5、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建设高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确保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有效运行。
(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1、依托学科应为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或具有相应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属于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较高水平。具备承担国家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培养较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3、拥有国内知名学术带头人和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秀研究团队。具有一支稳定的、较高水平的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5、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建设高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确保高校重点实验室有效运行。
两种类型实验室申报建设时,同一高校的实验室人员均不得交叉重复。
五、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为5个,可申请新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按照“学院组织、学校遴选、专家论证、校内公示、教育厅评审”流程进行。
六、报送要求
4月1日中午12点前,预申报学院将经过学院论证后的申报书(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不超过100页)和实验室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报送科技处平台管理科。学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各申报实验室需进行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拟推荐申报的实验室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科技处进行校内公示后报送最终申报材料。
联系人:杨莉;联系电话:85428248;邮箱:yangli157@163.com。
附件:
1、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
2、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
3、实验室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