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4号文)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指标
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分A类和B类,A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B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我校可推荐申报的指标为30项,各学院推荐后,学校将再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学院可推荐申报数主要参考2023年国家自然基金立项数等,具体项目限额数为:林学院9项,材料院7项,化工院7项,机电院2项,土木院7项,经管院5项,信息院3项,园林院3项,理学院7项,家居院1项,轻工院4项,交通院1项,生态院2项,生科院2项,竹类所1项,工程中心1项,分测中心1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请各单位、各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通知,确保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2.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鼓励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面上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5.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2024年度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条件但未申报的人员,学校原则上不予推荐。
三、时间节点及申报要求
1.3月21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统一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项目申报书模版见附件1)(申报书命名格式: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及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2.3月23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3.3月27日前,被推荐申报该项目的申请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s://info.jse.edu.cn)注册账户、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最终定稿的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冀艳利
电 话:85428962
邮 箱:jiyl2022021@njfu.edu.cn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
附件2.2024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3月11日